小川临走的时候,其实我心里很不是滋味。
我刚来这座城市那段时间,举目无亲,连个说上话的朋友都没有。小川听说我的遭遇,辞了铁饭碗,第二天就提了箱子飞过来,大夏天顶着太阳到处找工作,短短一个星期,几乎晒成了非洲人。
小川的铁饭碗,是他父母托人,用尽了半辈子关系,才勉强进的某某管理局。在我们老家,进这种单位,不说志得意满,至少一辈子衣食无忧。要是祖上积德,过些年鸡犬升天也未可知。
只是,在体制内呆了几年的人,还背井离乡没了之前的人脉,出来找工作,甚至还不如刚毕业的大学生。
晚上小川在我的出租屋打地铺,脱了T恤,像条基因突变的斑马,黑一块,白一块。
我问他,你怎么忽然就辞职了,叔叔阿姨得多难过啊?
小川当时连普通话都说不利索,还非得逞强,没系啊姐,我揍黑果得,在噶里呆狗了人就废了,出来层层见识。
我竟然信了。
男人只要有些位置变硬,思想就会变软,继而做出丧失理智的事。不过我和小川的发小情谊,显然比任何东西都要硬。我从来洗澡,都有开门的习惯,从小到大,只要卫生间里热气一多,我洗着洗着就会心里发慌。即使是这样,小川在我的出租屋里,打地铺快一个月,彼此也都相安无事。
上一个和我住在一起,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半个月,也相安无事的男人,还是立哥。
我曾经辞了工作,在立哥的破房子里,住了小半个月。
立哥和我说,晨儿,你不要误会,我不是对你没兴趣,只是友谊这两个字,比我的命都重要。
我当然也信了。
要不然这个八尺男儿,也不会因为老婆不让在家里抽烟,就毅然决然离婚,净身出户。
对男人而言,确实有很多东西,比命都重要。
我经常想一件事,如果当初在小学门口,我没有扒小川的裤子,小川也就不会缠着我,要认我做姐。我也就不会带这个弟弟,在村里玩了一整个童年,他呢,也就不会跟着我来到上海。
也就不会在这个年纪,还孑然一身,整天为了女人发愁。
说到底,这一切苦难的开端,都是因为,我当初带着那群女同学,调戏男生的时候选错了人。
如果能回到十几年前,我还是那个爱扎马尾辫的小姑娘,女学生里的大姐大,在那个破破烂烂的小学门口,铁锈斑斑,杂草丛生。我应该还是会,把欺负的目标瞄准小川。
这家伙小时候,长的实在是太可爱了。
不欺负一下,都对不起那张脸。
可惜十几年过去,小可爱早就成了大老黑,不然哪里还会缺女人。
小川住的地方,离我有半个小时路程,在我曾经住过的小区隔壁。我搬家剩了些不常看的老书,还放在他那吃灰。只是工作太忙,一直没空去取,小川也懒得带过来。
我总是说这家伙太懒,只要不上班,在家里能窝上好几天,不洗澡不洗头。饿了点外卖,渴了喝啤酒,标准的单身老爷们生活。
我偶尔烧几个菜,叫小川过来改善伙食。男人的共性,在这个时候,暴露无遗。
蹭饭的小川,和圈里那些无处安放寂寞的野男人,别无二致。他们随叫随到,风雨无阻,唯独会忘记一些,我再三强调的事。
例如野男人需要必备的,安全计生工具,还有小川那里,我一直想要拿回来的老书。
刚洗的头发还没干,我穿着拖鞋就跟着小川下楼。我不知道说些什么,安慰这个落寞的男人。
有些事,需要自己经历过,才能体会其中痛楚,下次不要重蹈覆辙。
合适的另一半,或早或晚,总归是能遇到的。可怕的是,当真正的爱情来临,傻男人还犹豫再三,瞻前顾后,白白错失了机遇,这才最可怕。
我常说自己都到了奔三的年纪,还兜兜转转,前途未卜。身为性瘾患者,我本是没有资格谈论这些,尤其是他人的感情。
可是当身边的人是小川,我不得不拿出姐姐的姿态,说一些,或许他会喜欢,或许他不会喜欢的话。
毕竟这个世界就是如此,最懂的男人的,是女人。最懂的女人的,依然是女人。
楼下的二手凌志,浑身脏兮兮,应该是最近淋了雨没洗。前挡玻璃上,竟然还有几块形色可疑的鸟屎,和他的主人如出一辙。
小川站在车前,看着鸟屎,一言不发。我拔了几根头发,走上前拉起小川的胳膊,把头发系在他的手腕上。
小川终于舍得抬头看我,眼神放光,姐,你这是什么意思?你要向我表白?
我挥拳打过去,滚你的蛋!姐这是用事实说话!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回去好好洗洗重新做人,别为个女人弄的跟要饭似的,天涯何处无芳草啊!
那你干嘛把头发系我手上啊?
我这是提醒你,下次再敢偷看我洗澡,我就把你的手给剁了。